根據《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9年下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經考試、體檢、考核和公示等程序,現將派遣李燕花同志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派遣工作
壤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擬聘用人員到州人力資源服務中心(馬爾康市馬爾康鎮南木達街1號)辦理派遣手續。非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辦理派遣前需將檔案調至州人力資源服務中心,檔案查詢地址:https://service.scrc168.com/docsearch/,若檔案未在州人力資源服務中心,請與州人力資源服務中心聯系并及時辦理調檔事宜(電話:0837-2828681、0837-2833852、0837-2833853)。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請與壤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系,辦理調動手續。
辦理派遣手續時,考生須出具畢業證、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原件。
二、關于疫情防控要求
(一)請擬聘用人員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過微信小程序“國家政務服務平臺”或“天府健康通”申領本人防疫健康碼,并持續關注健康碼狀態。
(二)擬聘用人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衛生,同時注意社交距離。
(三)擬聘用人員進入派遣工作場所,應當主動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碼信息(綠碼),并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且無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者方可進入派遣工作場所。
(四)來自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的擬聘用人員以及與新冠病毒肺炎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有密切接觸史的擬聘用人員,應至少提前15天到達川內其他低風險地區,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規定,自覺接受隔離觀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檢測,并于派遣當天提供7天內新冠病毒咽拭子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五)請擬聘用人員注意個人防護,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及時摘戴口罩外,進出派遣工作場所應當全程佩戴口罩。
(六)派遣期間,擬聘用人員要自覺維護秩序,與其他人員保持安全距離,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派遣結束后按規定有序離場。
(七)擬聘用人員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承擔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咨詢電話:0837-12333
聯系電話:
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7-2822793
壤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7-2379710
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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